湖北天地重工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湖北天地重工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2021年09月28日| 发布者:  | 查看: |


    2019年11月6日,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鄂0115号破申4号、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湖北天地重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9年11月15日指定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2021年9月28日9时,湖北天地重工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召开,本次会议会场设在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


    参与筹备并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有湖北天地重工有限公司管理人李劲律师、周起应律师、刘玲律师、肖明喜律师、李斌律师、文刚律师、奥思琪律师。负责本案审计工作的武汉天意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人员、湖北天地重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职工代表等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进行了以下议程:一、核查补充申报债权确认表;二、宣布补充申报债权临时表决权的决定;三、管理人作工作报告;四、审计公司作工作报告;五、管理人作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管理人报酬的报告;六、审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七、债权人表决。



    本次会议在本所桑池华主任、张鹏副主任等领导的悉心指导及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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