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武汉浦项特种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圆满收官

2018年08月23日| 发布者: chengming | 查看: |

2017年3月20日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受理武汉浦项特种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我所参与破产管理人申报并通过摇号的形式确定我所为该案的破产管理人。 2017年9月7日新洲区人民法院指定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我所组建了弭晶担任组长、胡迎法担任副组长,陈卫红、张鹏、胡律学、刘丽为组员的管理人工作小组。我所自接受指定以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忠实履行职责,依法开展破产清算工作。核查债权、走访调查、与执行法院对接,并于2017年12月19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会议。并根据债权人会议决议对抵押设备依法评估变价拍卖,现破产清算工作已经完成。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2018年8月10日裁定该案终结破产程序,并依法公告。该案系我所取得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资格后,办理完结的第一件破产清算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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