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律师武汉被告“侵权”

2007年03月19日| 发布者: 武汉晚报 | 查看: |

      (记者刘丰金文兵实习生王香兰)昨日,国内著名“拆迁法专家”、曾无数次替人维权的北京律师王才亮,坐在了武汉市中级法院的被告席上。武汉一家“拆迁公司”诉称,王才亮在其两本书中对其进行了侮辱和诽谤。 

      武汉祥泰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拆迁代办公司,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姚世祥认为:王才亮在所著的《房屋拆迁纠纷焦点释疑》一书中,不点名地批评该公司在拆迁中“玩起了下三滥的手段,剪断输电线路,切断自来水源,拆坏楼梯,叫人黑灯瞎火时摔个半死”;而在另一本《拆迁管理与纠纷处理操作指南》中,将被拆迁人给市公安局《行政复议申请书》的原文进行引述,使该《行政复议申请书》中“对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的侮辱和诽谤之词”得以保留,造成其名誉被损。 

      该公司要求法院判令王才亮停止名誉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为原告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在3家以上全国发行的指定报刊上公开道歉。 

      王才亮及其代理人认为,前一本书并没有点出所涉单位的名称,后一本书中除了引用《行政复议申请书》外,还全文引用了《复议回复》。他们认为,在研究法理时引用案例是正常的科研行为,完全是研究之需,并且书中所陈述的事实全部是真实的。王才亮要求法庭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书中涉及到的“违法拆迁行为是否真实存在”,一直是法庭争论的焦点。3位被拆迁户还赶到现场为王才亮作证,王才亮当庭拒绝调解,法庭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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