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载商标战终结“甲壳虫”出让“苹果”

2007年02月08日| 发布者: 重庆晨报 | 查看: |

  美国苹果公司和负责管理英国知名乐队“甲壳虫”事务的苹果有限公司5日宣布,它们已经达成协议,苹果公司得到“苹果”文字与图形商标所有权,同时苹果有限公司也可以继续使用这一近似商标。
  苹果公司的前身是苹果电脑公司,上月才改名为苹果公司,它的图形商标为一个苹果的卡通形象,右上侧有一个被咬掉的缺口。

  而苹果有限公司总部设在伦敦,为“甲壳虫”乐队4名成员于1968年成立,图形商标为一个闪闪发亮的绿色苹果。

  这已是两家公司近30年来第3次就商标问题达成和解。这次苹果公司为获得商标所有权,向“甲壳虫”支付了5000万到1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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