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热水器专利之争海尔落败 深圳明佳赢得保卫战

2007年01月29日| 发布者: 千龙网 | 查看: |

    近日,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传出消息:历经近四年之久的海尔“防电墙专利”案已尘埃落定,终审以海尔撤销诉讼,维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原判——青岛海尔微波制品有限公司“防触电型电热水器”专利权完全无效而告终。

  “在我国加入WTO,经过五年过渡期与国际完全接轨的重要时刻,深圳市明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胜诉,无疑为增强中小企业开发和保护自身知识产权提供了重要的动力和信心。”一位业内权威人士如是评价。

  争端:明佳PK海尔

  据了解,海尔“防电墙”与深圳市明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佳源热水器的“隔电墙”专利技术竟有着惊人的相似。

  2003年7月,深圳明佳公司针对“海尔防电墙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经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05年11月22日做出第7865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海尔的“防触电型电热水器”专利权全部无效。

  2006年3月8日海尔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审理判定,驳回青岛海尔微波制品有限公司要求撤消无效决定的诉讼请求,维持专利复审委员会原判——海尔“防触电型电热水器”专利无效。

  此后,海尔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再次提出诉讼,但2006年12月5日开庭前夕,海尔又主动撤回诉讼,这就意味着“防电墙专利”案最终维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布海尔专利无效的判决。至此,这起长达近四年时间的专利纠纷终于尘埃落定。

  真相:“防电墙”技术原理就是“隔电墙”

  “海尔研发的所谓‘防电墙’完全是模仿了我们佳源的‘隔电墙’技术!”

  “时间落后整整八年不说,技术上也就仅仅是把我们佳源‘隔电墙’技术中的最后泄漏安全电流由0.02毫安改成了10毫安。”深圳明佳一位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说,“10毫安是普通漏电开关工作电流的标准,相比之下,我们佳源数据上更科学、精确,也更安全。对海尔的这种做法,我们表示非常遗憾,但法律是公正的!”

  该负责人最后扬了扬手,“只有行业和谐,才能有企业的发展。明佳追求的是行业和谐发展之道,希望更多的企业能够采取‘隔电墙’技术;明佳也愿意无偿协助同行企业,以相关技术最大限度保障我们热水器行业用户的安全和利益,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据了解,深圳明佳生产的“佳源”快热式电热水器,一直致力于自主创新。经过十五年的发展,在电热水器领域内已拥有了23项专业技术的专利授权。早在93年,“佳源”就申请了电热水器有关“隔电墙” 技术的专利权,并于96年再次申请了相关专利。据明佳公司技术人员介绍,“隔电墙”其实是一种简称,它确切的表述应该是“水电阻衰减隔离法”。大家都知道,水也像任何物体一样是有电阻的,佳源的“隔电墙”技术正是利用了水本身所具有电阻的这种特性,通过对通水管绝缘材质的选择和对水管口径、距离的科学确定,在人与热水器内胆之间就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电阻,这样即使热水器本身漏电时,热水器进出水两端的电压也会被水电阻衰减到人体可以承受的安全电压。经权威部门测试,采用佳源“隔电墙”技术的热水器在模拟漏电后进出水口两端的泄漏电流只有近乎0.02mA/KW,这样从产品结构上使用户的安全得到了根本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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