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夏会”商标遭抢注

2007年01月25日| 发布者: 新浪网 | 查看: |

   “哈尔滨十大名片”之一的“哈夏音乐会”,被一所艺术学校在2005年8月成功注册成为服务(41类)商标。作为“哈夏会”承办方,市文化局对此提出质疑,认为该民办校的行为属“恶意抢注”,并已前往北京申请撤销该商标。另悉,另外两张名片“太阳岛”、“中央大街”分别被浙江一所民办艺术学校和重庆一家房地产公司抢注。   

    民办校拿到“城市名片”   

    近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男子带着一张商标注册证来到哈尔滨市一家商标事务所。据该男子讲,他是哈尔滨市一所艺术学校的工作人员。4年前,该校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哈夏音乐会”的商标使用权,历经3年的审查、批准、公告,2005年8月14日下发了《商标注册证》,并注明使用权截至2015年8月13日。我们在注册证上看到,商标名为“哈夏音乐会”,核定服务项目是第41类,即“安排和组织大会,安排和组织专家讨论会,组织表演(演出),表演场地出租,节目制作,作曲,公共游乐场,音乐厅,管弦乐团,录像带发行”。经该事务所工作人员检查,认定该注册证真实有效,随后查询国家商标库也得到了同样的结果。据工作人员讲,这位商标注册人表示,他不想将商标卖给外地的个人或机构,希望承办“哈夏音乐会”的有关部门能“收购”该商标的使用权。   

    有关部门进京“维权”   

    我们从市工商局商标处了解到,作为“哈夏音乐会”的承办方,市文化局得知此事后认为,“哈夏音乐会”在哈已经有50多年历史,该民办校的注册行为是侵占知识产权,属于“恶意抢注”。日前,市文化局已派人到北京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审批委员会提出争议,申请撤销。据悉,此事正在调查中。市工商局商标处的晋处长认为,该民办校的行为应属“恶意抢注”。黑龙江大学经济学院市场营销学副教授由莉颖认为,像“哈夏音乐会”、“哈洽会”这样的“城市名片”具有广泛的国内、国际声誉,是哈尔滨的无形资产,如果被恶意抢注者恶意利用,造成的文化、经济损失将无法用金钱来衡量。  

   记者从哈尔滨市有关部门了解到,去年7月,“哈夏音乐会”、“哈洽会”等10个哈尔滨特色活动和景点等被评为“哈尔滨十大名片”。目前,“十大名片”中除“冬泳”不能注册为商标外,其余9张“名片”已全部在其相应经营范围内注册了“商标名”。其中,“哈洽会”、“索菲亚教堂”等4张“名片商标”被其相关管理部门注册;“冰雪节”因与外国某公司已注册商标存在名称“冲突”,不能再被注册;“哈尔滨啤酒节”被哈尔滨啤酒集团有限公司授权注册;“太阳岛”、“中央大街”分别被浙江一所民办艺术学校和重庆一家房地产公司抢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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