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正位置,做好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工作

2006年10月29日| 发布者: 李业斌 | 查看: |

     司法部关于《2004年中国律师业发展政策报告》中指出:“加强党建工作是律师队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的重要保证。要通过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发挥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广大律师不断增强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党中央在《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强调了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使党的基层组织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律师事务所的党支部如何开展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组织的贯彻执行,保证实现党的总任务,既是我们要探索的内容,也是我们肩负的重要职责。结合我们这些年来在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工作实践,我们有如下一些体会。
     一、正确处理党支部委员会和合伙人会议关系,党支部主抓思想政治工作
     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不同于国家机关,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党支部主抓思想政治工作委员会和书记由支部大会选举。上级党委批准产生,但是党支部不是律师所的领导机构,一般不设专职党务工作者。律师事务所根据司法部行政规章、内部章程和合伙人协议的规定,合伙人大会是律师所的决策机构。律师所主任执行合伙人决议,对外代表律师事务所,其主要精力是律师所内部管理和谋求律师所的发展,因为律师所的运作和发展,主要还是对内的人员、业务、财务管理和对外拓展业务,占据市场份额。律师所的党支部书记一般是执业律师,是律师所的合伙人,在与律师所主任、合伙人的合作共事中,应该处理好关系,有位而不越位。也就是说,党支部的存在应该有他的地位,由于他不是律师所事务的领导或者决策机构,他的工作又不应越位,党支部大会的决议仅仅只对本所党员有约束力,它既不能要求非党员合伙人和律师执行党支部决议,也不能就律师所的事务去作出决议。合伙人中的党员在参加伙人会议时,其身份就是合伙人,没有超越合伙人之外的权力。律师所党支部书记在律师所内的分工中,主抓全所的思想政治工作,因为思想政治工作既是律师所内部管理的必需,也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主要工作任务。我们律师所党支部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中,主要是:
     第一,组织全所律师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帮助全所律师和工作人员提高对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认识,使全所律师和工作人员认识通过律师业务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这是党支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第二,结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评查活动,组织学习法规政策,开展政治思想和信念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提高执业律师和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素质。这是党支部每年的一项重点工作:
     第三,开展律师执业诚信制度建设,对违纪行为和投诉的查处工作。律师的诚信服务关系到律师队伍形象和律师所社会声誉,对律师执业活动的违纪行为及投诉的查处,由党支部分管比较适宜。
     总之,律师所党支部就是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工作,保障律师所树正气、走正道,坚持律师所的正确发展方向,抵制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违法乱纪行为的侵蚀,在律师所内建立起一个团结、和睦、进取、向上的工作环境。
     二、正确处理党员与民主党派成员和群众关系,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律师所是个很有特色的团体,虽然一般人数不多,全国范围内上百人的律师所为数不多,武汉地区三、五十人的律师所就称得上大所,但是律师所应属专业知识密集型的机构,执业律师中有一定数量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知识分子代表人物。因此律师所党支部还要做一些统战工作,联系、团结和关心他们,支持他们参加党派活动,特别是在政协、统战部门考察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知识分子时,以积极的态度如实反映他们的政治和业务情况,支持他们参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社会职务。同时,党支部还要通过组织生活、政治学习和民主生活会等形式,要求党员一定要在所内的政治学习,纪律评查等活动中,学在前,走在前,带头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带头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等,在全所执业律师中起到表率作用,带动全所在这些活动中收到实效。在这次律师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中,我所党支部首先在党员中进行思想发动,开展学习,党员在全所的学习动员和自查自纠阶段带头写出学习心得体会、自查自纠小结,并在所内交流,带动了全所律师克服厌倦情绪,积极参加到教育整顿活动中。党员律师的表率作用,在群众中形成凝聚力,团结和带领全所律师坚持律师事业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服务,为实现依法治国方略服务,为实现好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的宗旨。
     三、正确处理所内扩大合伙人队伍和发展新党员关系,壮大党员队伍
     律师所为了稳定骨干律师队伍,适时在非合伙人执业律师中吸纳新的合伙人;党支部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是其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这是两项并不矛盾和冲突的工作,但是党支部有自己的原则和工作重点,这就是党支部依据党章规定发展新党员,重点考察的是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素质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在律师所讨论吸纳新的合伙人问题上,入伙的主要条件是其业务能力和素质,作为合伙人的党员律师是根据《律师法》、《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律师所章程表达个人意见,并尊重多数合伙人通过的决议。我们现在的作法是当律师讨论吸纳新合伙人时,党支部要对其诚信执业和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进行必要了解,向合伙人大会报告这一方面的情况,由合伙人大会讨论表决。党支部在发展新党员中,则是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开展工作,在确定培养积极分子时,党内充分讨论,然后听取律师所非党员主任的意见,直到要发展积极分子为预备党员时,还要广泛征求党外群众意见,然后按照党章的规定召开党支部大会讨论、决议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党支部在处理律师所吸纳合伙律师和支部发辰新党员上的做法,既关心了律师所的发展,又坚持了自己的独立工作,同时也在发展新党员的工作中向群众进行了党的知识和党章的宣传教育,在律师所内营造起良好的政治气氛,增强了党的基层组织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四、正确处理合伙人与非合伙人及聘用人员的利益关系,促进律师所发展壮大
     在律师所内,合伙人与非合伙人及聘用人员之间的利益问题总是一对矛盾的两个方面,律师所的发展壮大需要一定的积累和后劲,执业律师中的非合伙人希望在利益分配上能充分体现出其劳动价值。因此,作为律师事务所的党支部应该发挥沟通合伙人与非合伙人之间的桥梁作用,听取非合伙人的呼声和意见,反映他们的正当要求。党支部积极支持律师所为了全所的共同利益,设立发展基金、教育培训基金和风险保障基金,我们所积极支持执业律师在职培训,进修学位所里按照法律和政策的规定,为全所律师和工作人员员参加了社会养老、医疗、失业统筹和保险,而且做到一视同仁。这样做的结果是共同利益有保障,反映意见有渠道,聚集人气,共谋律师所的发展壮大。
     律师所的党支部工作离不开合伙人和其他律师的支持,特别是非党员主任的支持,党员律师日常要做很多义务性工作,也要具备奉献精神。只有党员律师通过自己的表率作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律师所党支部的工作才有蓬勃的生命力,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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