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跑腿:我卖房子需要多交营业税吗?

2006年07月02日| 发布者: 湖北电视台 | 查看: |


    湖北电视台"现在直播"报道:   从6月1号开始,房地产的新政策将正式实施,新政策中有一条,就是如果您的房子买了不到两年,要卖出去需多交营业税,这本来是国家为制止炒房出台的政策,可前天,汉口的沈女士说,她只是正常的出售自己的房子,现在也被新政策难住了。
    沈女士在武昌有一套房子,住了6、7年,今年她想把房子卖了,于是在4月14号她和顺驰置业武汉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包销合同,合同约定顺驰公司在5月24号之前付清沈女士的房款共计34万元。但是24号,沈女士按照约定时间去领款,顺驰置业武汉公司却说情况变了,现在不能给钱。
    沈女士的亲戚:"他认为6月1日后有一个营业税的问题 不想给钱给我们 你们认为有没有营业税的问题呢 我们觉得这个合同在5月24日履行完了。"
    沈女士觉得纳闷,她说自己签合同在新政策出台之前,约定交款时间也在新政策实施之前,和新政策根本不搭边。记者也觉得这事挺奇怪,于是陪着沈女士再次找到顺驰置业武汉公司。
    顺驰置业武汉有限公司 张俊峰:"协商的是房款的5.8%的营业税谁来承担的问题 这话已经说得蛮简单了。"
    原来,双方签定的合同上有一条,因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就不能追究对方责任。顺驰置业武汉公司认为国家6月1号有新政策,而沈女士的房产证是在2004年办的,存在一个交营业税的问题。
    顺驰置业武汉有限公司 张俊峰:"如果说主管部门给出的解释说她这个房子不交营业税 那我们就付款 按时给付房款。"
    房屋买卖的政策性相当强,记者对具体的条款也拿不准,于是找到相关法律人士进行咨询。
    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禇中喜:"我认为这个合同跟6月1日后国家六部委实行的规定根本不沾边 因为这个协议到5月24日即使卖不了也必须把房款给沈女士 合同终止时间在6月1日之前 不存在6月日以后涉及营业税的问题。"
       而且沈女士还认为,她的房子已经住了6、7年,1997年就办了房产证,2004年只是将旧证换新证,居住时间怎么能从2004年算起呢?但是顺驰公司说,他们专门就此问过房地产局。
        顺驰置业武汉公司客户服务部经理 严林:"你刚才说你们去过房地产局 绝对要交营业税 我说的也是事实 我去问过了的。"
        房地产局这么说?记者陪着沈女士一起赶到对房产政策解答最权威的武汉市房地产局,通过调取档案,市房产局给出了明确意见。
        武汉市房产管理局房产处 赵泽山:"1997年办了房产证 现在因为是换证 两个证 颁发的时间有一点不一致的问题 事实上房屋的取得应从1997年 第一次办证的时间算起。"
        记者将调查结果通知了顺驰置业武汉公司,昨天下午沈女士打来电话,说34万元房款已经领到了。

       现在直播记者武汉报道。

       这下沈女士心里踏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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