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祖武

合伙人·律师

2014年08月06日| 发布者: whchengming | 查看: |



        刘祖武律师
        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省AAA级律师。湖北省律师协会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湖北省未成年人保护协会委员,武汉市消费者协会常务理事,武汉市个体私营协会律师顾问团团长。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民建湖北省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刘祖武律师熟悉各种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较丰富的办案经验。特别是在房地产与建筑工程、民商事、公司法务等方面的诉讼和非诉讼等专业领域尤为擅长。
        刘祖武律师1996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从业以来,能够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严守律师执业纪律,时时处处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代理了大量较具影响的各类案件。曾代理武汉市古田地区三十余家化工、机械行业的大中型企业集团应诉硚口区长丰乡50余户村民环境污染索赔案件,成功地代表应诉企业通过诉讼驳回了原告500万元的诉讼请求。
        同时,刘祖武律师先后担任了省国防科工办企业法律顾问协会、武汉市统计局、武汉市消费者协会、武汉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武汉德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对外建设华中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兴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华鼎创投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武汉枫星置业有限公司、湖北中奥投资有限公司、湖北欣海置业有限公司、武汉市东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市润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市住广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恒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市合富新视野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武汉国华礼品发展有限公司、航天电工技术有限公司、武汉第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武汉安普电缆有限公司、武汉天宇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武汉孚安特科技有限公司、武汉315维权网等多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其工作深受当事人及顾问单位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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